关于全区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3-19 10:42:25 浏览 653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9月基本结束。我区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为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其它企事业单位。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层级多、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我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发〔2013〕8号)精神,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把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重要措施一以贯之落实好,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持工作连续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加强第一批、第二批活动的互动衔接。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切合第二批实际的有效做法,更加注重领导带头示范,更加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加注重扩大群众参与,更加注重贯彻从严要求,更加注重方式灵活多样,更加注重分级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任务

全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真正让群众受益。

解决“四风”“六病”突出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对群众态度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解决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全,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自治区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尧纪律松驰的问题。总结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第二批活动的机关单位要重点整治缺乏担当、不敢负责的“软骨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冷漠病”,心浮气躁、弄虚作假的“浮躁病”,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享乐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梗阻病”,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的“懒散病”等“机关六病”,切实解决久治不愈的作风顽疾。

祛除“五化”问题。着眼纠正各级党员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偏差,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认真查找、着力解决自身不同程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的问题。在宗旨意识淡化方面,重点查找和解决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无视群众呼声、不管群众疾苦,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在进取精神退化方面,重点查找和解决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无所用心、因循守旧、平庸无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在工作推进虚化方面,重点查找和解决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花拳绣腿,工作漂浮、落实不力,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问题。在履职能力弱化方面,重点查找和解决岗位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群众和群众工作水平不高,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等问题。在生活追求奢化方面,重点查找和解决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向往享乐奢华,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情趣低俗、玩心过重,弄权贪腐、谋取私利等问题。

破解“五难”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具体行动,把聚焦“四风”,解决突出问题的要求落到实处。破解群众办事难。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要求,下决心解决一些部门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折腾群众、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群众不给好处、不托关系就难办成事的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破解政策落地难。坚决纠正一些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慢半拍、打折扣”,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截留政策,拒不执行,形成“中梗阻”,致使政策落空,好事办好等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破解民生保障难。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破解权益维护难。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个人不依法行政、不公正执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解基层强化难。努力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组织覆盖不宽、流动党员管理脱节、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健全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继续推进“三服务”“四清理”活动。在第一批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和清理信访积案、清

理检查公开“三公”经费、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确保“三服务”“四

清理”在第二批活动中得到延伸、拓展和深化,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

三、把握方法步骤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县领导机关先行一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认真抓好学习。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弄通弄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坚持“严要求、严把关、严考勤、严检查”,避免出现学习教育不扎实,联系实际不紧密,触及思想不深刻,把自学变成不学,把集中学变成集中聊的现象。

2.开展专题讨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实际,围绕解决“四风”、“六病”、“五化”问题,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活动,增强践行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期盼和愿望。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狠抓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党政机关会员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针对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上升势头,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教育和从严管理,完善村务管理、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促进村干部强素质、正风气、守清廉、树形象。

3.严格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行为,匡正“对上不对下,为己不为民”的衙门习气。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落实主要措施

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紧密联系实际,找准抓手和载体,着力整治“四风”,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开展“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走改解”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入群众中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服务群众。“走进群众”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探索创新直接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活动,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改进服务”就是对照群众意见查找差距,立足岗位职责定实措施,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改进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流程、改进服务管理,做到主动服务、贴近服务、便捷服务、阳光服务,全面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解决难题”就是回应群众的关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围绕破解“五难”,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合理诉求的问题,解决一批事关增进群众福祉的问题,解决一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一批事关巩固基层基础的问题,不断增进群众的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建设服务型机关。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取向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服务理念,引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自觉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探索服务载体,继续完善“结一联五”、“挂包联驻”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进行政效能监察机构整体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服务监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服务效能,完善绩效评价办法,促进干部改进作风、机关提能增效。党政机关重点围绕勤政为民,忠实履行好人民公仆的职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执法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公正为民,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围绕便利为民,着力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基层服务保障体系。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创新服务载体,统筹服务资源,拓宽服务渠道和领域,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凡是有群众的地方都有党组织的服务。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坚持城乡统筹,整合资源,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深化“农事村办”改革,建立完善服务群众体系,让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

(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确定为基层和群众要办的几件实事,解决的几个难题,郑重向群众作出承诺。重点是围绕服务发展办实事,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夯实发展基础,提高发展能力;围绕服务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围绕服务基层办实事,真情关爱基层干部,真心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让基层有人做事、有钱干事、有场所办事。各单位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好具体方案,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限、定标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五、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谋划部署,强力推动落实。

落实领导责任。市、县(市、区)党委对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构建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中直、区直各行业系统要认真抓好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自治区党委常委同志采取“联市带县”方式建立基层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示范和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注重分类实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注重务实创新。坚持用好的作风来抓作风建设,以实招出实效。针对第二批活动的特点,在坚持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区分不同情况,确定目标要求,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和抓手,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尊重基层创造,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感染力、吸引力,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派出督导组,下派到市、督导到县。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督导力量,做好自身的督导工作。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注意前后衔接、上下联动,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各地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3〕8号)和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经督导组审阅后,报上级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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