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委为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党员,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领导,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三)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热心社会工作,全心全意为集体和同事服务;乐于助人,爱护集体,无私奉献;勇于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顾全大局,服从组织领导。关键时刻坚决服从单位安排,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单位的各项活动。 (五)在单位期间无处分记录。 二、参评对象 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各支部正式党员。 三、评选方式 (一)党员向自己所在党支部自荐或推荐“2012年度优秀党员”候选人; (二)以支部为评选单位,每个党支部经过民主评选,选举出“2012年度优秀党员”候选人2名,并将候选人填写的《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12年度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上报桂林市人才办党委; (三)人才办党委审批、评选出“2012年度优秀党员”。 四、各支部上报“2012年度优秀党员”候选人截止日期 2013年01月10日 五、奖励办法 (一)将《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12年度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归档。 (二)人才办党委向优秀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人才办党委办公室:王媛媛 电话: 0773-2899352 特此通知 附表:《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12年度优秀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