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五一”、端午节将至,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北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国庆节期间,陈勋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浙江、江苏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陈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陈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封宁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7年,封宁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共计20.5万元;2013年至2021年,封宁多次在高档酒店、私人企业食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封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封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一级警长韦鹏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10月,韦鹏利用职务便利,使用由其保管的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加油费共计1.7万余元。2021年12月,韦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经站长马曼丽签字同意,该环境卫生管理站违规向非一线环卫工人发放津贴和加班费共计4.6万余元。2021年12月,马曼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全部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