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11:53:05 浏览 9463



(一)党费交到组织关系转出当月。

(二)转出党员落实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盖党支部章)。或者党支部确实接收但不开接收函的,党员本人可手写承诺书(模板咨询党办)。

(三)办理跨省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需向接收单位核实2项内容:

          1.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开纸质介绍信用)。

          2.是否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如需要,请提供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准确名称。

(四)办理方式:

1.本人现场办理。

2.委托他人现场代办:委托人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委托书,交予被委托人,现场办理时核实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网上办理:登录桂林人才网“党员之家”(http://dyzj.glrcw.com)→办事指南→党员组织关系在线申请,填写转出申请。

点击此处跳转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在线申请页面

主办:桂林市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773-2810611

党办专职QQ:1059988055(验证信息请输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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