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12-23 11:48:01 浏览 567

根据区人社厅、市纪委、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底,在我办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通过全面排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重点案件,集中通报典型案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到20166月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使我办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人才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和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玩忽职守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技能培训、人才服务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上述领域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力、标准把控不严和失密泄密等问题。

(四)服务窗口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市场搞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在工作环节中徇私越权、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擅自蜕岗空窗、慵懒散漫等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专项工作时间从20159月起至20166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共有13项具体工作任务,各阶段工作和具体工作任务可以交叉推进。

(一)  动员排查阶段(2015930日前)

1.层层动员部署。人才办党委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市场进行动员部署。

2.成立组织机构。人才办党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才办党委书记、主任邓晖担任,副组长由人才办副主任张征雄、张庆麟担任,人才办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才办副主任张庆麟兼任,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3、突出工作重点,分析梳理问题。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从群众信访、工作台账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入手,进行问题梳理分析。于每月20日前对当月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及时报送市人社局纪检组(报送附件345)。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6531日前)

4.线索集中排查,查纠违规问题。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落实情况督查,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集中分析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处置、销号管理。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

5.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再监督职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问题线索,组织力量查纠。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给予相应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纪律审查,开展“一案双查”,严格依纪依规开展问责追究。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630日前)

6.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防控。坚持边查边改,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健全纪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审查力度大、结案率高。

(三)加大问责力度。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敢于担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把压力和责任接过来、扛起来、传下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下沉到底。坚持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网开一面。

(四)加强汇报总结。一是建立季报制度。每季首月5日前,向人社局上报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二是及时总结汇报,于2015121日及2016615日前,对本单位的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专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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