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委制定38条具体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日期:2014-04-22 10:58:21 浏览 60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1月16日,市委书记刘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38条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常委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每月安排不少于7天,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时间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各考察点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或增添设备,更不能弄虚作假。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律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尽量安排自助餐。原则上安排集体乘车,严格控制用车数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完善挂点联系制度。

二、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应制定年度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建立无会日制度,原则上每周二、三、四不召开全市性会议及活动(除中央、自治区召开的会议外)。规范会议活动安排,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全市性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尽量减少参加人员、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和组织高消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严格把握发文依据,严格控制党政联合发文、重复发文和发文规格,严格精简各种简报,控制发文简报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运行成本。

  四、进一步规范出访和外事活动。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方案,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简化出访迎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年度出访计划每年报自治区批准后执行。

   五、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市委常委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精简全市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市委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简化会见内宾报道,优化外事活动报道,规范重大专项工作等新闻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市委常委与群众的直接联系。

  六、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刘君强调,市委常委要带头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带头模范执行市委《实施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树立形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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