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市直机关党组织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16 11:44:31 浏览 1338

关于加强和完善市直机关党组织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完善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机关党组织要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规范化建设的对象

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三、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总体按照“硬件设施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品牌创建到位、创先争优组织到位、台账资料到位”的要求,做到“硬件达标、制度规范、品牌响亮、先进过硬、台账齐全”。

(一)硬件设施到位

各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落实一间条件较好的房屋作为党组织活动场地,面积为30100平方米。场地内做到“六有”标准:

1、有党建场地牌子。牌子要庄重、醒目,字体为红色,挂在门口或活动场地的醒目处。

2、有党员活动“两室”。即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可一室二用,并配好桌椅等有关用品。

3、有“两歌一旗一词”等基本内容。即国歌、国际歌、党旗和入党誓词,并将党员的八项权利、八项义务的内容制作上墙。有条件的活动室可悬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领袖画像。

4、有党组织网络。将所属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在网络图中标明,将党员结构制成示意图,有条件的可设立党员先锋岗或党员示范岗。

5、有电教设备。配备“两机一柜”:彩色电视机(25英寸以上),DVD机和电教柜,以及电教资料片库。

6、有规范化制度。党建工作制度要制作上墙。

(二)制度落实到位

1、“三会一课”制度。(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织有会议记录,党员有笔记。(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有会议记录。(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有专人做好记录。(4)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组织有党课提纲、党员签到表,党员有笔记。

2、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1)制定任期目标。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任期目标要有总目标、年度目标、季度目标。(2)推行双向承诺。明确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承诺,承诺事项中须包含《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3)建立承诺台账。按照党组织任期总目标任务要求,建立起任期、年度和季度工作台账,定期向党员公布工作完成情况,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报告和归档。(4)组织考核评定。每年年底,由上级党组织对各所属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等次作为任期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一年召开一次。1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织会议。(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化;(5)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党的书记和委员,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8)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2)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3)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发展党员工作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研究推荐年度发展对象名单,并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抓好落实。(4)基层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进行正式谈话;每年初对入党申请人要进行推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登记表。(5)基层党组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在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6)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7)机关党(工)委每年应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并组织必要的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8)基层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9)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书面通知其所在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10)基层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进行讨论、审批,并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年度党内统计发展党员数要与工委下发的党员发展数一致。

6、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自定目标。党员根据支部工作目标,结合个人实际,提出目标意见,经党小组讨论评议后,报党支部审批。(2)支部审校批准。支委会对党员自定的目标,要逐人进行讨论,并分别确定党员个人年度目标任务。(3)党员结合党小组生活会按月进行自查互查。(4)党支部每季度检查、考核、公布一次党员实施目标情况,表扬鼓励先进,鞭策后进。(5)党组织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按照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工作,全面考核党员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

7、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结合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活动做到以下几点:(1)定期走访。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上下半年各一次。(2集中走访。“七一”等重大节日,要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对联系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解决他们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3)个别走访。除集中走访外,党员干部还要根据平时情况,由本人自行安排个别走访联系对象,开展帮扶活动。4)解决实际问题。党员干部要根据联系对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每年为联系对象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评议的资料要做好保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为主。(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党小组会上汇报。(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民主评议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并推荐上级党组织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交支部大会表决,进行处理,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品牌创建到位

1、广泛发动,增强品牌意识。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品牌,机关党员干部是活动的主体。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党建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自觉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打造有名称、有标识、有内涵、有承诺、有措施、有效果的“六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凸显,党员意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紧贴实际,确定品牌主题。品牌定位是实施党建工作品牌战略的关键所在。各机关党组织可以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出发,以本单位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找准党建工作品牌定位。通过横向与纵向比较,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献计献策,广泛征选,反复研究,提炼确定好品牌项目主题。要把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纳入到机关党建品牌的内容中,着力在优化整合创新创优上下功夫,发挥品牌的积聚效应、典型辐射效应。

3、规范程序,逐级申报品牌。党建品牌一般应具备体现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品牌名称或形象标识,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党建工作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能够表现出持久生命力和先进性。各级机关党组织可以紧密结合各自的党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党建品牌质量。党建工作品牌的申报应逐级进行,通过层层审核把关,把真正符合要求的党建品牌推荐出来,报机关工委备案。

4、建立机制,严格考评品牌。建立党建品牌创建长效机制,适时推动品牌创新,以社会评估和党员群众评议为基础,做好党建工作品牌效果评估。机关工委将结合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对各党组织创建的品牌进行一次考评,经机关工委委员会研究后,授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称号。

5、强化责任,全力扶持品牌。各级机关党组织作为创建党建品牌的具体责任单位,要做好品牌创建计划和目标的落实,做好党建品牌的初评、初选和推荐工作,共同培育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确保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 创先争优组织到位

1、坚持先进要求,落实创先争优内容。(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其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2)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其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2、紧贴实际,设计创先争优主题。各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3、围绕主题,推进创先争优有序开展。(1)公开承诺。各党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2)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或领导分别点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3组织评议。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履行职能、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4)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五)台账资料到位

机关党组织应建立以下台账:

1、党组织工作台账。⑴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特色工作汇报等。⑵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表),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党委、总支、支部、党小组等负责人姓名。⑶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会、党小组会等)资料。⑷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筹备情况、请示、人选酝酿、选举方案、选举程序、选举结果、选票样式及得票情况、会议材料、总结等)。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台账。(1)党员名册、党费交纳党费登记簿、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登记本等基础资料。(2)党员活动记录、“三会一课”等记录,党员教育培训记录(主题教育、党课教育、电化教育、专题培训等),党员联系群众记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民情联系等情况)等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不合格党员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4)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资料。(5)离退休老党员、建国前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老党员困难补助金发放情况等资料。(6)转入党员档案审定登记、组织关系接转人员名册、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登记等其它工作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⑴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⑵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门过堂情况等。⑶意见征询、票决制度及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⑷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状、对策措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材料。

4、本单位特色党建工作台账。包括开展品牌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等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5、有关要求。各基础台账应分类装订,一年一合订。内容齐全,样式大方,页面整洁,字迹清楚,大小适宜。有条件的应同时具备同样内容的电子资料备份。

四、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党组织要增强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推进。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硬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拿出规划,重点落实。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各党组织要将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必要时进行重点扶持。

(三)要强化制度管党和场地运用。要探索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方式,从严从细落实好党的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场地教育党员、引导群众的作用;要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创树一批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典型,提升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四)市直机关工委将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党建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年底前适时对各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各党组织管理的党委、总支、支部参照执行。


主办:桂林市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773-2810611

党办专职QQ:1059988055(验证信息请输党员+姓名)

联系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大厦三楼党务办公室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工信部备案:桂ICP备17007207号 桂公网安备 45030402000013号